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),海關總署對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86號(關于公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(yè)信用管理辦法》所涉及法律文書格式文本的公告)附件2、4、8、9、10、12、14、16法律文書進行了修訂,修訂后的法律文書格式文本詳見附件。 本公告自發(fā)布之日起執(zhí)行,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86號附件2、4、8、9、10、12、14、16同時廢止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1.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_高級認證企業(yè)申請回執(zhí).doc 2.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_未通過認證決定書.doc 3.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_未通過復核決定書.doc 4.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_失信企業(yè)認定告知書.doc 5.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_失信企業(yè)認定決定書.doc 6.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 信用修復申請回執(zhí).doc 7.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_不予信用修復決定書.doc 8.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_暫停管理措施決定書.doc 海關總署 2024年2月2日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: 海關總署關于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(yè)信用管理辦法》所涉及法律文書格式文本的公告.doc 海關總署關于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(yè)信用管理辦法》所涉及法律文書格式文本的公告.pdf